国测国字〔2008〕24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8年7月1日起,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做好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实施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测绘主管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我国自2008年7月1日起,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为做好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实施工作,我局组织制定了《启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