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已进入到第三个专题学习研讨阶段,主题就是“严于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通过对多篇目内容的学习,感受到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而言,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严”是相辅相成的整体,坚持的是内在自律和外部约束相统一,在这里,修身、律己是前提与保证,用权则是关键,“严以用权”是新时期党员干部为官为权的警示箴言。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实”,处处体现一个“实”字,核心要求就是敢于担当、奋发有为、干在实处,更好推动工作,促进各项工作、生产、事业的发展,这也是新时期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
严以用权,就是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为官就有权,用权需谨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而权是一柄双刃剑,用的适当,利国利民,为己弄权,祸害无穷。因此,我们每一位党员领导干部要对权力有一个正确而清醒的认识。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从天而降的,不是上级授予的,更不是自我授予的,而是人民赋予的,来源于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用来谋私的,而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我们手中的权力,不是可以恣意妄为的,而是要在法治的轨道上规范行使的,要始终保持对人民群众的敬畏,以权力的敬畏,对法律的敬畏,做到为民用权,正确用权是“严以用权”的本质要求。
严以用权,严在决策。领导干部的一项重要权力就是做决策定政策。《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提出,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保证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一是要科学论证,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不同意见和反对意见。一个单位,如果不按民主集中制办事,没人敢提意见,什么事都由一个人说了算,就是用权任性的表现。所以,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少一些力排众议独断专行,多一些协商民主平等交流;不居高临下,不以势压人,不搞一言堂。只有尊重民意、集思广益、倾听呼声、博采众长,才能听得进真想法、好意见、金点子,一个单位才能上下畅通、相互和谐、充满活力,营造一个“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氛围。
严以用权,严在用人。用人是领导干部手里一项特殊的权力。“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用人是否科学合理得当,具有广泛的影响性和示范性,会影响一个单位的风气和工作状态。严以用人,就是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坚持选人选才的程序和标准,任人唯贤,而不是任人唯亲、任人唯拍、任人唯吹;要不搞小圈子不立小山头,不以自己的眼光评判人,不按自己的交情选拔人,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不让老实人、干事的人、长期在一线埋头苦干的人吃亏。
严以用权,严在花钱。任何一个单位的每个领导干部,都有支出公款的权力,都多多少少有签字的权力。签字是一种权力的象征,签字的权限越大,一定是权力越大。但权限越大,责任和风险也越大。所以,作为领导干部,在每一次签字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该谁花的钱谁买单,保证花钱要为公,花钱要有效,花钱要负责,明明白白花钱,明明白白签字,使每一笔帐都能经得起组织的审查检验。
总之,严以用权,最根本的是使权力行使符合规则、符合制度。切记:公权不私,谋私即盗。有权也不能太任性。
因此,如何使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严以用权?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得以加强。
一、严以用权不逾矩。1、织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制度是规矩,敬畏制度才能不越红线,不逾规矩。严以用权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给权力运行划“红线”、布“雷区”,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笼子”要严密结实。没有“笼子”约束不行,“笼子”不严密结实也不行。要加快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界定每个职能部门及每个岗位职责与权力边界,规范和明确权力运行程序、环节、过程、责任,而且要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可问责。“笼子”要透明。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都要公开,让违规行为“无处藏身”。“出笼”要严惩。要让“笼子”通上高压电,增强制度执行力,即要有严的制度,又要有严的执行,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不管什么人,“出笼”必受惩,不搞“网开一面”和“下不为例”。2、心中有戒不任性。心有戒尺,方知高低。面对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领导干部心中要有戒尺,把手中的权力用当其时、用得其所,才能一身干净、为官有为。权力是把双刃剑,用的其所能造福一方,胡作非为将权倾人亡。要心存敬畏,对待权力决不能趋之若鹜,更不能徇私枉法、以权谋私,要有平常之心、戒惧之意,淡泊名利、坦然处置,筑牢慎权慎行的防火线;要时刻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坚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底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置于群众监督的阳光下。3、行使权力“三思”而后行。一思“权力何来”,要明确严以用权的依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是权力的主人,人民群众才是领导干部真正的“衣食父母”。中纪委、省纪委近期通报的多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中看,公款吃喝现象仍有存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仍然在滥用权力。在一些领导干部那里,权力不是来自组织的信任和人民的重托,而是自己可以任意使用的“私器”。“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言行上唯我独尊,作风上专断浮夸,生活上奢侈享乐。这些现象,无不折射出权力观的偏差,扭曲甚至倒置。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严格端正权力观,自觉地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掌权用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利益。二思“权为谁用”,要把握严以用权的内涵。既然权力来自人民,姓“公”不姓“私”,就要坚持用权为民。职务就是服务,权力就是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要把高标准履职尽责作为基本要求,日常工作能尽责,难题面前敢负责,出现过失感敢担责。懂得“怎么用权”,遵守法纪规矩。对手中的权力,要有敬畏之心,有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谨慎,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的约束,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要守好公与私的分界线,坚决防止市场交换原则渗透到党内政治生活中来,绝不能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三思“利为谁谋”,要强化严以用权的约束。用权为民就是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而不是用权为了在群众面前威武扬威、懒政怠政、为官不为,更不能为官掌权为所欲为、任性用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但是,现实中,有的人满嘴“甘当人民公仆”却贪图享受;有的人无职无权时,行贿跑官要,一旦大权在握,则变本加厉受贿;有的人,靠山吃山,善于将权力“用足”,对群众求办之事故意刁难不办,以图索要好处。这些人虽为少数,但影响极坏,民怨极大。因此,每位领导干部要深深懂得,权力如心,善用则利国利民,滥用则引火烧身,必须心中有戒、心中有畏,真正做到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用权。
本人作为一名多年的党员领导干部,通过这次严以用权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对照检查了自身严以用权的情况,总的来说,自己首先在思想上对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宗旨意识认识清晰,清楚明白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对组织和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始终做到珍惜权力有敬畏、管好权力不放任、慎用权力不逾距、忠诚履职敢担当。能够坚持知行合一,把严以用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记权即是责,努力加强党性修养,做到勤政用权,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头脑,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切实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自信,以焦裕禄为榜样,做到心中有党、见贤思齐,在党爱党、在党言党、在党为党、在党忧党,始终与党同心同德、为党不懈奋斗。强化担当意识,保持积极的工作状态。在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理直气壮地抨击错误言论,和歪风邪气坚决彻底斗争;敢于直面矛盾,创造性地推进各项工作。能够树立健康的权力观,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价值取向。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真心实意为单位职工群众着想。公正无私地用权、任劳任怨地履行职责,把名利看得较淡。在工作中做到多比贡献、少比享乐;多比工作绩效、少比生活待遇;多比为职工群众服务多少,少比个人获得多少,在服务职工群众和单位建设发展中去实现价值。能甘于奉献,着眼本单位长远发展,甘于追求潜绩。干净是从政底线,是领导干部严以用权的基本要求。没有做到心中有戒、个人干净,就谈不上“严以用权”。因此,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把好小节观、亲情观、社交观、爱好观,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严以用权,为民用权就是要做到“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立根固本、落细落小、修枝剪叶、从谏如流”的要求,我要不断增强践行“三言三实”,笃行“忠诚、干净、担当”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查我与“三严三实”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认真研究、落实整改;在单位强化立规执纪,形成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并重的长效机制,以“严”的要求和“实”的作风,与其他同志一起确保中心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生产目标任务,实现“十二五”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