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用权 依法用权 廉洁用权——“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第三次学习研讨心得体会》马松峰
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时间: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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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权力是把双刃剑,正确用权就能为民谋利,为民造福;滥用权力就会损害群众权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各级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或大或小的权力,“修身”和“律己”主要是为用好权。只有严以用权,才能不逾规矩。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严以用权的十个方面要求,围绕权为民用的宗旨,严以用权必须着力于谨慎用权、依法用权和廉洁用权。
一、谨慎用权,坚定权属人民立场
谨慎用权缘于对权力的恭敬和敬畏,表现为对待权力不懈怠、不随便,使用权力务实、为公和履责。权为“公器”,我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行使权力必须为人民服务,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官越大、权越重,为人民服务的担子就越重,越应该做出成绩。用权为“公”还是为“私”,向来是区别当“公仆”与做“老爷”的分水岭,鉴别清官与赃官的试金石。今天,更是检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宗旨观念强弱的显著标志。
坚定权属人民立场、践行谨慎用权:一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主体力量。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就要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自觉甘拜人民为师,尊重维护人民所拥有的权力,倾听重视人民所表达的意愿,善于运用人民创造的经验,珍惜用好人民给予的权力。二是必须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实践证明,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在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始终是一以贯之的思想。贯彻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就要站在人民立场把握和处理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改革思路、制定改革举措,就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得到了改善、人民权益是否真正得到了保障。最终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检验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三是必须始终坚持增进人民福祉。要把增进人民福祉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通过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为增进人民福祉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有利条件,要立足于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进展。
要树立“权为民所赋”的意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把民众满意作为行使权力的根本标准。谨慎用权,切忌有权不可任性。
二、依法用权,坚持权由法定原则
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是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是依法用权的基本依据。坚持权由法定,践行依法用权,第一,依照宪法行使人民权力。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要依法保障宪法规定的人民享有的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政治权,包括人民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第二,依照法律对待人民诉求。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第三,加快建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安排、法律法规、政策支持解决涉及人民公平正义问题,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创新制度安排,使制度安排更好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的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改革和消除不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障碍和问题;依法扶持人民群众的公平意识、民主意识、权利意识。第四,努力培育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干部是依法用权的“关键少数”,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各项治国理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必须紧紧抓住这个“关键少数”。要着力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实现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氛围。依法用权,切忌有权不可随意。
三、廉洁用权,坚守权为担当责任
严以用权,“公”字最重要,“责”字记心间,“特”字要摒弃。廉洁用权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鲜明体现,是坚定共产党人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的重要保证,是共产党人履行使命担当的基本要求。坚守担当责任,践行廉洁用权就必须做到:一是刚直用权,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要摒除特权思想,严禁特权行为,消除特权现象,真正实现党员干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在实践中,靠法律惩处特权,构成廉洁用权的红线;靠道德抑制特权,构置廉洁用权的底线;靠制度封堵特权,建立廉洁用权的“笼子”;靠政策限定特权,明晰廉洁用权的界限。二是阳光用权,提升人民监督效力。要让人民监督权力,强化权力公开运行。广大党员干部要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杜绝暗箱操作、公器私用,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服务。要实现人民监督法制化,建立健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则,着力解决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监督失效问题;要执行民主集中制,避免个人凌驾于组织、凌驾于集体之上;要健全施政公开制,把做什么、怎样做、谁来做公开透明,保证领导干部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三是公正用权,健全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要培育廉洁用权理念,形成全社会清正廉洁风气,使廉洁用权的清风正气得到弘扬;要建设廉洁用权文化,普及全社会清正廉洁教育,形成良好的廉洁用权文化氛围;要贯彻廉洁用权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廉洁用权的国家立法;要建设廉洁用权的党内法规和党内制度,加强廉洁用权的刚性约束;要加强廉洁用权的典型案例剖析,减少体制障碍和堵塞制度漏洞。通过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廉洁用权,切忌有权不可贪婪。四是严以用权,做到敢于担当。严以用权不是让我们用权时缩手缩脚,而是要在法纪原则内更好、更有效的行使权力。严以用权和干事创业不是对立关系,严以用权是为了更好的干事,干更好的事。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遵守规矩不能无所作为。新时期面临的种种机遇和挑战,需要我们在工作中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坚持原则,破解难题,甘于奉献,扛起严以用权的责任重担。最后,严以用权,自觉做到用权“六戒”。以省领导辅导报告中的用权“六戒”作为警示牌,在工作生活中自觉做到用权“六戒”,即:戒信仰缺失、戒个人独断、戒不敢担当、戒超越边界、戒任性滥用、戒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