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项名称: | 涉密的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
| 设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十八条 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应当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的审批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军队有关部门的意见。 |
| 申请条件: | 受理该事项必须具备“办理材料”所列出的材料。 |
| 办理材料: |
1、《河南省首次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注册登记表》; 2、《河南省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到所在地省辖市国土局(或测绘局)或省直归口单位办理) 3、《河南省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审批表》; 4、经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5、相关证明材料(即能够证明确需使用该区域测绘成果的项目合法来源和勘查设计合同书、协议书等),涉外提供时需提供河南省军区或以上级别军队的核准意见书。 |
| 办理地点: | 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服务中心 |
| 办理时间: | 20个工作日。 |
| 联系电话: | 0371-65941414 0371-65919346 |
| 办理流程: | 行政相对人申请→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审查→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审核→主管局长审核→批准 |
| 表格下载: | 1、《河南省首次申请使用基础测绘成果注册登记表》 2、《河南省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3、《河南省测绘成果使用申请审批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