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局对新申请丙级测绘资质单位进行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名称:濮阳原点测绘有限公司
单位法人:郭利花
联系电话:0393-8857859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濮阳市大庆路与建设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北
拟批等级:丙级
拟批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不得承担精密工程测量。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且高度在50m以下的建筑。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水利工程测量(中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工程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线路与桥隧测量(2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3km以下的隧道。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200km以下。);
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二、名称:汝州市远大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单位法人:王充沛
联系电话:0375-7162991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汝州市望嵩中路236号
拟批等级:丙级
拟批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不得承担精密工程测量。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下且高度在50m以下的建筑。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市政工程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线路与桥隧测量(2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3km以下的隧道。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
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三、名称:滑县大地测绘有限公司
单位法人:李基根
联系电话:0372-5578978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滑县道口镇规划管理局院内
拟批等级:丙级
拟批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控制测量(四等以下。);
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
四、名称:河南百利测绘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法人:李小争
联系电话:0375-7093909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姚电大道鹰城铭座22楼2202、2207室
拟批等级:丙级
拟批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四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水利工程测量(中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2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3km以下的隧道。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地下管线测量(管线长度200km以下。)、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
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五、名称:洛阳市珺凯测绘有限公司
单位法人:韩石建
联系电话:0379-66709887
单位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罗庄村
拟批等级:丙级
拟批业务范围:
工程测量:控制测量(四等以下。)、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5平方公里以下;1:1000比例尺,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比例尺,3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60平方公里以下。)、规划测量(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建筑工程测量(30层以下的住宅、高度70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市政工程测量(大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水利工程测量(中型、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线路与桥隧测量(200km以下的线路,多孔跨径总长在30m以下的桥梁,3km以下的隧道。不得承担铁路、高速公路的桥隧及城市轨道交通项目。)、矿山测量(矿区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以下。);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日常地籍调查及县级以下地籍总调查中的地籍测绘。)、房产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单个合同标的不超过建筑面积100万平方米。)。***
公示时间:2016年7月13日至2016年7月2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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