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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61226-11051 生成日期:2016年12月26日

公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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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

信息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全省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 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局机关各处室(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总结考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局今年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的考评,随省国土资源厅考评组一并进行,共分八个考评组,每个组随员一名,由省国土资源厅考评组统一组织实施。

二、考核标准及方式

(一)对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签订的2016年度测绘管理责任目标和豫测〔2016〕52号中8大项30小项考核内容及标准进行考评。

(二)各单位按照考核内容及标准撰写总结材料并填写《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考评自评打分统计表》(附后)。

(三)各考评组对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管理工作的考评采取听汇报、查文件资料和管理台帐等方式进行,要在《201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评分表》上进行初步评分。

(四)局党委综合考评情况,确定考评得分,并根据各单位重大工作、亮点工作综合完成情况确定加分等事项,并向厅党组上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考评工作。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向省厅考核组的汇报材料中要充分体现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内容。

(二)要要依据法律规定和行政职责认真总结梳理全年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形成专题汇报材料上报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作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特别是要总结出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作的成绩亮点、富有本单位特色和创新工作的经验、重大工作的落实、对地方经济建设提供的重要服务保障、意见建议以及存在的不足和明年工作打算。

(三)具体考评时间按照省国土资源厅考评组通知执行。

附件:省辖市、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6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自评打分统计表.doc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