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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规    发布日期:2016-12-3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

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办〔2016〕93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6年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年报工作,确保统计年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上报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统计年报按照今年新修订的《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制度》,通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上办事大厅登录统计网络直报系统进行编报。请各部门、各单位登录后自行下载操作手册和注意事项说明,并认真阅读后开展填报工作。统计年报数据于2017年1月18日前完成网上直报。

二、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结合《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考核细则》(豫测〔2013〕29号)中规定的考核内容,对2016年统计工作进行深入总结,部分内容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总结既要全面系统,又要简明扼要,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文字总结材料及其电子版,于2017年1月18日前报送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统计科。

(二)认真填报本单位统计报表数据并指导、催报所辖区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部门填报数据;

(三)负责通知、指导和催报本辖区所有测绘资质单位统计年报网上直报工作。

三、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要严格履行义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真实准确的年报数据。

四、登录方式

(一)各省辖市、县(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用户,以“管理用户”方式登录((http://wsbs.nasg.gov.cn/isp_admin/))。

(二)各等级测绘资质单位用户,以“公众用户”方式登录(http://wsbs.nasg.gov.cn/isp/)。

五、有关要求

(一)所有填报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工作,加强对统计报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部署,明确责任,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按时完成2016年统计年报工作。

(二)对未填报或填报不实的测绘资质单位,将作为2017年年度注册的重点核查单位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

联 系 人: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 张改香 张心红  

联系电话:0371—65934875

传  真:0371—65934875

(请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加入 QQ群:286308495)

2016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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