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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70315-11396 生成日期:2017年03月15日

公文号:

豫测〔2017〕1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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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处

信息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处

内容概述:

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


豫测〔2017〕12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测学发[2017]19号),为推动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及技术创新,展示和表彰我省测绘工程(成果)中成绩突出、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优秀项目,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推荐符合“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附后,以下简称“评选办法”)的测绘工程(成果)参加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单位范围。申报单位的参选项目须荣获2012-2016年度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奖一等奖,且申报单位必须为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二、申报单位可以是项目的承担单位,也可以是项目业主。申报单位对申报参评的测绘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三、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好“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二)、(三)”,并按“评选办法”第十六条规定,连同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省局国土测绘处。

四、提交申报项目电子版一套,申报材料按照A4纸幅面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一)”提交word版(非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生成独立文件并以项目名称(一)命名;“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二)”按“项目内容介绍”五部分并根据每部分所列目录依次组织材料,生成独立文件(要包含项目内容介绍目录)并以项目名称(二)命名;“优秀测绘工程申报表(三)”按“申报附件目录”每一目录独立生成文件夹并将表三内容盖章扫描文件放进相应文件夹中。

五、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实行申报单位自荐等级的办法,项目最终获奖等级不高于所申报等级。

六、请各市(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认真组织本区域的申报工作。各申报单位的申报资料应于2017年5月12日前报省局国土测绘处,经审核后统一上报。

七、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不收取申报单位任何费用。

八、荣获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项目,由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向获奖单位及主要完成人颁发证书和奖牌。

九、本通知及其附后文件,可从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hnch.gov.cn)下载。《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优秀测绘工程奖的通知》(测学发[2017]19号)可从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sbsm.gov.cn)或中国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网站(www.csgpc.org)下载。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      编:450003

联 系 人:翟娅娟   林  晶

邮      箱:68385199@qq.com

联系电话:(0371)65919336

附       件:优秀测绘工程奖评选办法(含申报表).doc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