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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70822-12179 生成日期:2017年08月22日

公文号:

豫测〔2017〕44号

访问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处

信息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处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7年测绘优质工程(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测〔2017〕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见附件2),为鼓励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促进地理信息科技进步,规范地理信息工程建设,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表彰和奖励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先进、成果质量优异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测绘优质工程(成果)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2016年(含)之间完成并符合《评选办法》所列申报条件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2017年测绘优质工程(成果)的评选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各测绘资质单位需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进行注册,根据网站要求和提示进行测绘优质工程(成果)奖的申报。

甲级和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可按申报流程进行注册申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单位,必须经本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注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申报表》(附件3),上传申报表扫描件一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及word格式一份。

(二)根据省政务服务网办理材料要求上传各类文档,加盖公章的地方应提供扫描文件。申报材料包括:任务书或合同书,技术设计方案,技术总结,项目质检报告或验收报告,用户使用反馈意见,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期为2017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填写申报奖励等级时,应按照《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标准和申报条件等要求进行对应申报。项目只在申报奖励等级范围内进行评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行政服务中心   刘红俊   0371-65941414

              国土测绘处   林晶 朱怀汝  0371-6591933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二路10号办事大厅 

邮  编:450003

邮  箱:hnschjxzfwzx @163.com

附  件:

1.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奖申报材料受理流程图

2.《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评选办法》

3.《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申报表》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