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测〔2017〕4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见附件2),为鼓励测绘地理信息资质单位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促进地理信息科技进步,规范地理信息工程建设,提高测绘地理信息服务能力,表彰和奖励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先进、成果质量优异的单位和个人,我局将组织开展2017年测绘优质工程(成果)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4年—2016年(含)之间完成并符合《评选办法》所列申报条件的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2017年测绘优质工程(成果)的评选工作采用网上申报的形式,各测绘资质单位需登陆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进行注册,根据网站要求和提示进行测绘优质工程(成果)奖的申报。
甲级和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可按申报流程进行注册申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单位,必须经本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注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填写《河南省测绘优质工程(成果)申报表》(附件3),上传申报表扫描件一份(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及word格式一份。
(二)根据省政务服务网办理材料要求上传各类文档,加盖公章的地方应提供扫描文件。申报材料包括:任务书或合同书,技术设计方案,技术总结,项目质检报告或验收报告,用户使用反馈意见,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材料。
四、申报时间
材料报送截止期为2017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填写申报奖励等级时,应按照《评选办法》中的评选标准和申报条件等要求进行对应申报。项目只在申报奖励等级范围内进行评选。
联系方式
联系人:行政服务中心 刘红俊 0371-65941414
国土测绘处 林晶 朱怀汝 0371-6591933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二路10号办事大厅
邮 编:450003
邮 箱:hnschjxzfwzx @163.com
附 件: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