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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局    发布日期:2010-1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网讯( 记者王红闯 通讯员王亮)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工作,强化测绘统一监管和提升测绘服务保障水平,推动驻马店市测绘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继转发河南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后,近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又出台了《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驻政[2010]119号),要求各县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测绘工作的意见。
《意见》指出,加强测绘工作意义重大。要用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市测绘工作,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驻马店地理空间信息框架。要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保障安全,高效利用,科技推动,服务为本,完善体制,强化监管等基本原则。
《意见》要求,各县区应明确测绘管理机构和人员,努力健全市、县、乡三级测绘管理体制;要把测绘行政执法纳入到国土资源执法体系当中,依法严厉查处测绘违法违规行为,实现国土资源《土地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三部大法一起执。要切实提高测绘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加强测绘规划计划的编制实施工作。认真贯彻《基础测绘条例》,做到基础测绘的更新机制与规划计划和财力投入的有机结合。 二要加快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加强基础测绘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衔接,加快形成覆盖全市的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全面推进“数字驻马店”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三要构建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使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系统应当采用测绘主管部门提供的基础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四要推进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工程测绘项目,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前应当征求本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五要拓宽测绘服务领域。
《意见》强调,要加强测绘工作统一监管。一是加大测绘市场监管力度。从事地理信息的采集、加工、提供等测绘活动,必须取得测绘资质证书。加强测绘执法监督,严厉查处无资质测绘、超资质范围测绘、非法采集提供地理信息等违法测绘行为。鼓励群众积极举报测绘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社会监督。二是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严格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凡使用财政资金的测绘项目和建设工程测绘项目,在批准立项前应征求本级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测绘成果保密、使用监管,加强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的管理,要强化测量标志保护和维护工作。三是加强地图管理。要加强对地图编制的管理,严把地图审核关。加强地图市场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严格查处“三无”地图产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编制、出版、传播、使用地图以及侵犯地图知识产权等行为。
《意见》要求,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测绘工作的领导,要把测绘工作作为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采取措施,切实解决好测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关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贯彻落实;要完善测绘投入机制,加大投入力度,县(区)政府要把“数字城市”、“数字县域”基础测绘列入年度财政预算,解决资金保障问题;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健全人才引进、使用、评价机制。
作为河南经济状况较差,财政困难的驻马店市,出台文件要求把基础测绘经费纳入财政计划编制,测绘部门也付出不小努力,该市政府领导也下了很大决心,对测绘的重视程度和认识也在逐步提高。《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强化驻马店市测绘工作统一监督管理,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构建数字驻马店地理空间框架,全面提高测绘对促进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服务水平,必将发挥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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