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开封市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7-12-14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经开封市人民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广应用“数字开封”地理空间框架公共平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出台了《开封市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数字开封地理空间框架建设系国家级推广项目,项目自2014年9月启动以来,经过了三年多的建设,建立了全市统一、规范、全面的地理信息数据体系,搭建了全市权威、统一、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项目开发了数字开封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涉密版、政务版、公众版),基于数字开封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完成了地理信息公众服务系统、综合政务辅助决策系统、公安警用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城管信息系统、土地收购储备信息系统、旅游管理信息系统、规划地理信息系统、不动产数据处理系统8个应用示范系统的建设,实现了国土一张图及综合监管平台与地理信息公共平台的无缝对接。
该《通知》的印发及《办法》的出台,为丰富开封市的空间信息资源、促进城市信息化、转变信息服务方式、政府科学决策、改善与服务民生、促进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推动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依据,为开封市政府各部门和社会公众提供权威、唯一、通用的地理信息公共平台服务,也为“数字开封”项目成果的广泛推广应用奠定坚实基础。(卢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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