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测〔2018〕40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进步,不断加强科技创新和技术装备能力建设,我局将组织开展2018年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根据河南省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旨在奖励在测绘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项目,包括以下四类项目:
(一)基础研究:在测绘地理信息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科学发现,丰富和拓展了学科的理论,带动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进步,为省内外同行所公认,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项目;
(二)技术开发:在测绘地理信息相关科学技术活动中,运用科学技术知识作出产品、工艺、软件、系统等科学发明,带动该领域技术的发展,促进产业结构的变革,创造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的项目;
(三)工程应用:在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研究、开发、推广、应用等方面作出贡献,促进技术发展或行业结构优化,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保障工程完成并创造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
(四)标准、管理:在测绘地理信息企业管理、标准、档案等科学技术工作和社会公益性事业中,有所发明和创新,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项目。
凡在2018年8月1日前完成,并在2018年10月15日前通过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包括鉴定、评估等)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方式
2018年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报单位需登陆河南政务服务网http://www.hnzwfw.gov.cn,根据网站要求和提示进行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
甲级和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其他科研单位、院校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可按申报流程进行注册申报。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行政区域内的测绘资质单位,必须经本地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注册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完成单位填写《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登记申报表》(附件2,可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http://www.hnch.gov.cn下载),上传申报表扫描件(必须盖有公章)和电子件(word格式)各一份。参与完成单位及完成人按贡献大小排序(参评后不得更换完成单位和完成人)。每个项目的完成单位和完成人须按规定要求如实填报。
(二)根据省政务服务网办理材料要求上传各类文档(见附件3),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地方应提供扫描文件。申报材料包括:相应部门评价(包括鉴定、评估等)结论,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的证明,研究报告(包括试验报告、测试报告、检验报告等)。
四、其他事项
(一)受理时间: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10月15日。
(二)评选方式: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专家进行奖项评选,科技进步奖设有一、二、三等奖。
(三)公示:评选结果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奖励:评选结果在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发布,颁发获奖通知。
联系人:行政服务中心 刘红俊 马 壮 0371-65919346
国土测绘处 林 晶 龚 飞 0371-65919336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纬二路10号
邮 编:450003
邮 箱:hnschjxzfwzx @163.com
附 件:
3.河南政务服务网申报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材料要求.doc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