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
索引号:415800560-20111208-2001 生成日期:2011年12月08日

公文号:

访问数:
公开方式:

公开责任部门:

信息有效性:

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局

内容概述: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促进各级测绘

河南省测绘局关于上报2011年度工作总结并做好年终考核准备工作


 

河南省测绘局
关于上报2011年度工作总结
并做好年终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
 
豫测函 [2011] 82号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促进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行测绘管理职责,发挥测绘对经济建设的服务保障作用,河南省测绘局制定下发了《河南省测绘局关于下发2011年度全省省辖市测绘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年度测绘工作责任目标细化内容及标准的通知》(豫测〔2011〕69号)。为了搞好2011年度工作总结及年终考核工作,现将总结和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总结2011年度工作
严格对照2011年初签订的责任目标和豫测〔2011〕69号文件精神,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并于2011年12月20日前将年度总结(纸质和电子版)上报省测绘局。总结要全面反映全年工作,要有分析有评价、有经验有体会、有不足有问题、有数据有统计,对未完成的目标任务进行分析说明,并对2012年工作提出思路和设想。
    二、认真做好年终考核准备工作
    1、考核内容:豫测〔2011〕69号文件中省辖市测绘工作责任目标细化内容。
    2、考核方式:考评工作在省测绘局党委领导下,由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实施,采取自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自评:各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逐项对照年度考评内容和标准,对本部门年度测绘工作进行深入总结,并在总结基础上进行自评打分。自评得分作为最终考核的参考。
    抽查:由局长带队组成抽查考核小组,实地抽查部分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的年度测绘工作。
3、材料准备:
⑴为便于对年度测绘工作进行核实打分,各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豫测〔2011〕69号文件中的考评内容、标准及其顺序,逐项准备书面证明材料和文件,不得遗漏。
⑵准备的材料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本地区年度测绘工作,对要求提供数字的,须提供准确数据。
⑶在本年度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泄密事件等严重问题的,要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三、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定于2011年12月20日至2012年1月5日,具体考核抽查情况另行通知。
总结材料发送至:hnschjrsc@163.com; whc919@126.com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