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测〔2012〕5号
河 南 省 测 绘 局
关于选拔2012年至2013年度技术带头人的
通 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人才的培养,根据《国家测绘局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管理办法》、《河南省测绘局选拔培养跨世纪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拟选拔2012至2013年度技术带头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范围和人员
各单位、机关从事生产、科研、教学或技术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拔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具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的良好政治素质和严谨求实、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无私奉献精神。
2、具有坚实的本学科理论基础,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的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了解本学科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近三年内主持过省内重大测绘工程项目,经专家评定,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在局系统处于领先地位,并有一定知名度;近三年内在省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本学科学术论文;工程师以上职称。
3、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为了鼓励自学成才,对那些不具备基本条件,但在实际工作中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在测绘生产第一线能解决重大实际问题并作出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骨干,可以破格申请。
三、有关事项的说明
1、已评为我局2010至2011年技术带头人的要重新申报,重新评定。
2、选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实行动态管理。
四、选拔程序
本人先提出申请、写出详实的自荐材料,在所在单位充分征求技术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由单位向局提出推荐意见,并填写《河南省测绘局2012年至2013年度技术带头人申报表》,汇同本人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或技术设计方案、业绩成果等材料,于2012年3月6日前报局人事教育处。
五、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对技术带头人申报材料要逐项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虚报材料者,将取消其技术带头人申报资格。
为保障这项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局将成立专家评议组,专家评议组以无计名投票方式初定人选,经局党委审批后予以公布。
技术带头人培养措施、技术带头人的待遇、技术带头人工作的管理以及考核工作,按《河南省测绘局选拔培养跨世纪技术带头人实施方案》和《河南省测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测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办理,不再另行发文。
二○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