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 发布日期:2012-05-08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案情介绍】
2009年4月,吉林省勘察地球物理研究院未经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将1:5万机密级地形图借给合作方某公司。同年11月,该院工作人员又擅自扫描2幅1:5万机密级地形图,并以特快传递方式邮寄给该合作方。吉林省勘察地球物理研究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吉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关于涉密测绘成果管理的有关规定,给国家安全造成了隐患。2011年11月,吉林省测绘局依据《吉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关于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法律责任的有关规定,给予吉林省勘察地球物理研究院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相应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点评】
一起擅自复制、转借涉密地形图的案件入选了2011年度十大测绘地理信息违法典型案件。“窥一斑而知全豹”,在测绘手段现代化、产品形式数字化、信息服务网络化、信息应用社会化的今天,这起案件突出反映了测绘成果安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测绘成果与国家安全息息相关,相当一部分测绘成果属于国家秘密范畴。多年来,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不断加大测绘成果统一管理力度,初步建立了测绘成果管理法规政策体系,严格落实涉密测绘成果审批制度,加强涉密测绘成果监管,取得了明显成绩。2011年7月以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家保密局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对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开展了拉网式的保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一些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和测绘资质单位在涉密测绘成果管理方面存在较多的安全隐患,未经审批擅自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涉密测绘成果的行为屡有发生,存储、处理涉密测绘成果数据的计算机非法连接互联网及移动存储介质等问题比较突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失泄密案件,相关责任人依法受到了相应处理。
测绘成果是一种特殊的成果,具有范围广、数量大、涉及面宽、保密周期长等特点,失泄密的危险性大,保密管理的难度大。保障测绘成果安全,对于维护我国的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促进测绘成果的广泛和高效应用,推动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科学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依法严格履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提供的行政审批职能,明确审批环节,规范审批行为,分清审批责任,提高服务效率。对外提供我国测绘成果的,要搞清其目的、用途和使用范围,审慎作出审批决定。要不断健全涉密测绘成果生产、传输、保管、使用全过程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健全失泄密案件的调查、处理、备案制度和人防、物防、技防的长效机制,筑牢保密防线。要不断完善对外提供测绘成果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划分测绘成果的密级。要不断加大对涉密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保密教育培训,加大涉密测绘成果的跟踪监管和市场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获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非法复制涉密测绘成果等违法行为。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在国家安全利益面前,在法律法规政策面前,依法使用、提供涉密测绘成果,是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铁的纪律。只有坚决守住数据安全这道“红线”,才能守住理智、守住平安,才能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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