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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日报:测绘地理信用信息征集不会涉及单位商业秘密


信息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2-02-17    浏览次数:   字号:[ ]


  本报北京2月16日讯 记者郄建荣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有关负责人今天就该局日前发布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征集不会涉及到单位的商业秘密。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信用信息。

 

  这位负责人说,暂行办法明确了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征集的六个渠道,包括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行政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测绘资质单位主动申报,测绘项目的发包单位提供,承办单位自行征集,人民法院依法公布的终审判决、裁定和其他有关渠道等。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应当保守国家秘密、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测绘资质单位的商业秘密得到合理保护。

 

  同时,征集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经核查后,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发布。这位负责人说,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通过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查询测绘资质单位在发布期内的信用信息。

 

  他表示,对于超过发布期尚在查询期内的信用信息,查询者向承办单位提交明确查询目的书面申请和查询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即可申请查询。如需查询测绘资质单位的信用报告,为了保护单位的信用状况不被滥用,需要提供被查询单位的同意书。除此以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会对所有测绘资质单位进行一次信用评价,并于6月底前公布评价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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