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测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为加强测绘单位的动态监督及推动测绘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表彰成绩优异、社会经济效益较好的测绘工程项目实施单位和个人,推进我省信息化测绘进程,提高测绘成果质量,依据《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评选办法》的规定,2012年度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受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符合《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评选办法》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八至第十一条规定的项目均可申报参评。
2、申报2012年度“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的单位应填写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申报表,申报材料应当按照《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评选办法》的第十七条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评选办法》和《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申报表》可从河南省测绘局网站直接下载(www.hnchj.com国土测绘处栏目)。
3、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采用非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申报项目须是已完成的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4、各省辖市测绘主管部门要负责好本辖区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评选的组织和推荐上报工作,省直、中央驻豫各测绘单位和局属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
5、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0日。
6、2012年9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
联系方式:河南省测绘局国土测绘处
联 系 人:李辉
电 话:0371—65950469
E-mail:huilichina@gmail.com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