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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21217-3809 生成日期:2012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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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内容概述: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快我省测绘信用平台运转的通知


 

各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逐步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切实推进我省测绘信用平台工作的正常运转,保证2013年6月底如期向社会公布全省测绘信用评级报告,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根据国家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函告如下:
一、充分认识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意义
测绘市场信用体系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测绘市场信用体系是整顿和规范测绘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对于保证测绘成果质量,提高测绘服务水平,杜绝不正当竞争,形成良好测绘市场秩序,更好地履行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职能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扎实推进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
二、加大测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
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保证信用体系建设顺利进行。各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测绘单位信用信息的征集、记录和考核。
我省信用平台启动时间是10月上旬,截至目前,全省完成信息录入的单位仅299家,录入率不足40﹪,提交信用信息的仅59家。根据国家局要求2012年12月31日前所有测绘单位必须完成基本信息录入,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录入的单位,2013年对其在涉密测绘成果使用申请、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和测绘信用证明等业务进行暂停受理的处理。
三、信用信息的上报方式
信用信息的上报沿用测绘资质管理的方式。省管测绘单位直接向省局行政服务中心上报,各省辖市所属测绘单位将数据先上报到市测绘主管部门,经市测绘主管部门审核后再上报省局行政服务中心。
为确保我省测绘信息平台的顺利运行,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重视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和督导工作,加快本地的测绘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步伐。
联系电话:0371-65941414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