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测〔2013〕18号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直有关测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13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的通知》(测办〔2012〕99号)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13年测绘资质年度注册工作。全省共750家测绘单位:应参加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的测绘单位705家;不需要参加本次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的测绘单位45家,其中甲级资质单位2家、乙级资质单位7家、丙级资质单位22家、丁级资质单位14家。经我局及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有622家测绘资质单位符合要求准予注册,其中甲级资质单位24家、乙级资质单位121家、丙级资质单位188家、丁级资质单位289家;有80家测绘单位因未及时提交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予以缓期注册,其中乙级资质单位8家、丙级资质单位26家、丁级资质单位46家;有3家申请注销。
现将以上情况的资质单位进行公示,缓期注册的测绘资质持证单位自公示之日起60日内进行整改,整改后符合规定的,予以年度注册;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我局将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对该单位的测绘资质进行降级、核减相应业务范围或注销处理。
如对本次测绘资质年度注册结果有疑问,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请联系省局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371—65941942(兼传真)。
附件:
3.缓期注册的单位
4.申请注销的单位
2013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