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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30805-4719 生成日期:2013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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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有效性:

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内容概述:

关于选拔建立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验专家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测绘单位:

为了深化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制度改革,拓宽质检专家人员选人用人渠道,加大选拔优秀年轻专家人员力度,着力建设高素质测绘成果质量检验专家队伍,全面提升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满足和适应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要求,参照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的做法,经省局领导研究同意,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库人员选拔工作,根据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监督检验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在全省甲、乙级测绘单位选拔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人员机制,充分实行民主,体现群众公认,激励爱岗敬业,倡导勤奋学习,努力营造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促进优秀测绘质检专家脱颖而出。
(二)基本原则。测绘质检专家人员上岗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际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实行交流的原则;坚持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专家库设置职位(50名)
1、大地测量专业4名。
2、工程测量专业9名。
3、遥感测量专业8名。
4地理国情普查4名。
5、水利测量专业5名。
6、地籍测绘专业5名。
7、房产测量专业5名。
8、地理信息系统及建库专业6名。
9、质量管理体系 4名。
三、专家上岗的范围及对象
1、全省甲、乙级测绘单位,测绘管理部门。
2、出生日期在1983年12月31日以前---1963年12月31(30-50岁)。
3、职称:高级工程师。
四、基本条件与任职资格
报名参加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努力献身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在现代化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测绘成果质量检验专家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立,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和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5、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一道工作。
(二)报名资格。
1、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的工作经历;
2、应当具有高级工程师三年以上;
(房产测绘、地籍测绘专业应当具有工程师三年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应当具有测绘本科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连续三年(2010—201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在本职岗位应具备有主持和指导重大项目的实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
五、程序和方法
(一)公布实施方案(8月5日)。召开评委会工作会议,印发选拔建立质检专家库实施方案并通过局网站公布。
(二)公开报名(8月6日—8月9)。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人员报名在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每人基本情况与工作实际材料。
(三)资格审查(8月12日—8月15)。资格审查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处,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负责。
(五)面试(8月16日)。
1、面试采用命题答辩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的考察。面试时间每人限10分钟内,5分钟个人自述,5分钟的问题答辩。
2、成立评委会。评委会负责测绘成果地理信息质量检验专家上岗应试人员的面试工作。评委会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测绘生产单位与省质量监督站领导和专家组成。
(六)决定、公示(8月下旬)。
研究确定拟任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人员人选。对确定专家人员人选进行公示。
报名地址:河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站(郑州市黄河路8号4楼西段)
联系人: 蔡建德
联系电话:0371—65998926
    机:15036171296
附件: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验专家库成员登记表
 
2013年8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