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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30709-4898 生成日期:2013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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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内容概述: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省直属测绘资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六五”普法规划,提高全社会对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更加关注、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为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办〔2013〕44号文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开展2013年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依法普查地理国情,测绘服务美丽中国”。
  二、宣传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建设美丽中国和实现中国梦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跨越式发展所取得的成就,重点围绕“天地图”建设和应用、互联网地图服务、导航地图等新型服务形式,宣传地图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所取得的成果,展示地图公共服务能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其配套法规,重点围绕依法规范地图市场和增强国家版图意识,展示测绘地理信息法制建设在维护地图市场秩序和国家主权、安全、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测绘、严格执法的成果和典型事例,促进全系统、全行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测绘法宣传日,定于2013年8月29日。测绘法系列宣传活动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
四、主要活动
(一)积极参加国家局组织的二项活动。
1、组织动员本辖区各界人士积极参加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文件附后)。
2“中科宇图杯”微博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文件附后)。
上述两项工作与往年相同,将纳入市县科学发展观年底考核的重要指标;同时将作为各测绘单位信用信息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组织开展我省的“四个一”活动。
1、召开一个座谈会
8月份,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召开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座谈会,回顾近年来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取得的发展成就,总结经验,分析问题,畅谈思路,为河南测绘地理信息事业长远发展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会议将邀请省政府法制办和省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届时,将组织部分甲级测绘资质单位代表参加。
2、刊登一篇署名文章
省局将在“8·29”测绘法宣传日前后,通过相关新闻媒体,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发表有关领导署名文章。以扩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影响,增强社会各界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了解与认识。
3、印发一幅宣传地图
通过省地图院印制一幅20000张法制宣传地图,分发至18个省辖市,供各市在宣传活动中向社会发放。格式,对开双面、铜版纸张。版面设计,一面是河南省旅游图、法制日宣传主题、口号;另一面是《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往年全国测绘违法相关案例和图片。
4、群发一组手机短信
省局向省电信管理局申请,通过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在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利用通讯网络向全省手机用户发送测绘法宣传日公益短信。把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确定的公益短信以手机群发方式,覆盖全省区域。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及早认真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人员分工,确保经费支持。要积极争取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并加强对辖区县、测绘单位宣传工作的监督指导。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请于2013年7月30日前,将本市测绘法宣传日详实具体的活动方案报送省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二)精心组织。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参照省局的活动安排,组织好本地的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各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要在8月29日前后1周,在办公地点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在8月29日当天,要在城市主要中心广场和单位所在地设立宣传点,向群众宣传测绘地理信息法律法规,发放宣传品。扩大测绘影响,提高宣传效应。
(三)创新形式。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专题讲座、有奖问答、设点宣传解答咨询、摆放展板、举行文艺汇演、发表领导署名文章、发放宣传资料和纪念品等活动,集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测绘法宣传活动。
(四)做好宣传。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移动通讯等媒体,提升宣传效果。各地有关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音视频资料要及时报送省局办公室,电子邮箱:whc919@126.com。
请各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于2013年9月15日前,向省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报送本地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
联系电话:0371—65941942
电子邮箱:18dishi@163.com
省局传真:0371—65946594                         
附件1: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日主题口号、宣传口号、公益短信、宣传画有奖征集活动”
附件2:“中科宇图杯”微博测绘地理信息法律知识有奖问答活动
附件3:2013年“8.29”测绘法宣传报道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