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暂停接收甲级测绘资质申请材料的通知》[测管函]1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省下半年测绘资质复审工作和修订后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学习贯彻,结合目前测绘工作的实际情况,决定于2014年6月1日起暂停接收测绘资质申请材料上报工作。凡5月31日前上报到省局的测绘资质申请材料,按规定继续审批。在新版《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实施之日起恢复接收测绘资质申请材料。
201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