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 页 > 专题网站 >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 法规制度 >

监考人员守则


信息来源: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发布日期:2014-06-06    浏览次数:   字号:[ ]

 

1、开考前监考人员必须了解自己监考的考场、考生等情况,熟悉考场规则和其他注意事项。
2、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人员同时领取试卷进入考场。
3、监考人员开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当考生入桌后,宣读《考场规则》。考前5分钟当众开启密封的试卷袋,分发试卷和稿纸,并督促、指导考生在指定线上填写性命、准考证号。考试信号发出后,宣布开始答题。
4、考试开始后,由一名监考员监考,另一名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在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准考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一致。
5、开考30分钟后,监考人员在未到考生试卷的准考证和姓名栏中分别填上该生姓名并注明“缺考”。
6、监考人员对试题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卷分发错误和试卷印刷、字迹模糊等问题提出询问时,可当众答复。
7、监考人员对由违纪行为的考生,应予以警告,情节严重者应写书面报告并转交给鉴定站。
8、监考人员要严格掌握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终止前15分钟,应予提醒。考试终止信号发出后,通知考生立即答卷离开考场。然后收集试卷,并认真清点份数,无误后,在封皮和封袋各栏目中填写有关事宜并签字并当众封口。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