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局属各单位、驻郑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省直属乙级测绘资质单位:
2012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颁布10周年。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在“8·29”测绘法宣传日前后将开展“四个一”活动(详见豫测办〔2012〕10号)。其中“举办一次展览”活动,经领导研究决定由河南省测绘局与郑州市国土资源局联合举办。为确保宣传日展览活动的有序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小组
组长:王进福
成员:张仕蓉、李向阳、秦福军、李跃升、周群、杨学杰、王红闯。
联络员:周懋然、王永生、王德峰。
二、活动内容:“8·29”宣传日当天上午,在郑州市绿城广场,摆设200块法制宣传展板、设法律咨询服务点、发放法制宣传专题地图及宣传品。活动现场,悬挂一幅大型宣传横标、张贴宣传画;摆放彩虹门、大型彩色气柱;出腰鼓队(宣传车)。
三、参展单位:局属各单位、驻郑的甲级测绘单位、省直管的乙级测绘单位、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及辖区相关单位(名单附后)。
四、展板规格:高1.2米×宽2.4米KT板(自备支架);局属各单位、驻郑甲级测绘单位每家出4块展板、省直管乙级测绘单位每家出2块展板;郑州市及辖区测绘资质单位出6块展板。
五、展板内容:宣传测绘地理信息发展的新成绩、新形势、新局面。紧密结合地理国情监测、数字城市建设与应用、“天地图”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重点宣传新时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对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全面展示地理国情监测在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科学管理决策等在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河南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测绘地理信息法制意识和国家安全保密意识。
六、时间安排:本次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时间定于8月29日上午(周三)。
(一)9∶00各单位布展准备完毕;
(二)9∶30宣传活动正式开始,锣鼓队开场,发放宣传品;
(三)10∶30领导现场观摩,锣鼓鸣奏;
(四)11∶00媒体采访(河南电视台或郑州电视台、《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及《郑州日报》等记者同志参加报道,对领导或测绘单位现场采访);
(五)11∶30宣传活动结束,各单位有序撤离场地。
七、宣传地点:主会场设在郑州市绿城广场(东广场)。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锣鼓队进行现场演奏,扩大宣传规模和声势。
八、有关要求:
(一)各参展单位于8月29日早晨7∶00至8∶00将展板送往指定地点,摆放布置好,由郑州市统一安排(各单位位置详见位置示意图,单位标号与示意图标号位置一一对应),上午11:30展览结束。
(二)郑州市局负责宣传展点的布置。“8·29”宣传日当天,在东广场中心位置搭建彩虹门、彩虹门悬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颁布10周年”标语,同时两边飘放气柱和大型气球,发放法制宣传地图及宣传用品。
(三)发放宣传品。主会场发放4000张法制宣传专题地图;各参展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可以准备文化衫、环保购物袋、遮阳伞等宣传品,上面印制“庆祝《测绘法》修订颁布10周年”字样或者本年度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确定的宣传口号。
(四)各部门要早做安排并于8月25号之前,将落实情况报省测绘局测管处。
九、主办单位:河南省测绘局(0371—65941942)
协办单位:郑州市国土资源局(0371—68811056)
二○一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