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我局对全省831家乙、丙、丁级测绘资质复审换证申请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均可向我局反映。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电话:0371-65919303
传 真:0371-6519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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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201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