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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415800560-20150602-8499 生成日期:2015年06月02日

公文号:

豫测学[2015]05号

访问数: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公开责任部门:

河南省测绘学会

信息有效性:有效

发布机构:

河南省测绘学会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2015年度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豫测学[2015]05号
各省辖市、直管县测绘主管部门,本会会员单位,各有关测绘地理信息单位:
为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工程项目的科学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益,根据《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河南省测绘学会决定开展2015年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本年度测绘科技进步奖主要奖励在我国及我省测绘及地理信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科学普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 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二) 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等测绘及地理信息科技基础性工作和解决环保、资源、人口、灾害等社会公益性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方面取得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三) 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省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及地理信息技术保障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15年4月28日前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推荐等级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申报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申报单位对申报的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项目的真实性和知识产权负责。
二、推荐办法及要求
(一)被推荐测绘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须填写《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做出贡献的大小排列;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
(二)项目申报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含附件)电子版(PDF格式)。不再报送纸质材料。
2、申报项目信息表(word格式)。
(三)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四)同一候选人不得同时担任2个及以上申报项目的第一候选人。
三、说明事项
(一)本通知及其附件,可从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下载。《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评选办法》在河南省测绘学会网站栏目下载。
(二)本次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
(三)申报材料以光盘或U盘形式报送。为稳妥起见,材料报出后,请向学会奖励工作办公室确认是否收悉。
河南省测绘学会 周强
联系电话: 0371-65941429 13839907839
E_mail:hnschxh@163.com
附件:
1.《测绘科技进步奖推荐书》及推荐书填写说明
2. 申报项目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