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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建立测绘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信息来源:平顶山    发布日期:2015-12-17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确保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高效有序推进,进一步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近日,平顶山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全市测绘系统建立了工作督查通报制度。

根据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实际需要,督查通报内容主要包括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具有明确时限的工作完成情况、重要会议和活动的组织和参加情况、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处理情况等。督查制度要求,未按时限和要求完成的单位予以点名通报,并责成被通报单位于5日内说明理由并进行整改。

督查工作的重点是各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各测绘资质单位,通报结果将与各单位年终考核、评先和测绘资质日常监管挂钩。该制度的有效落实,将为全市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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