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测绘局办公室
关于做好《中国测绘报》、《中国测绘》杂志、《中国测绘年鉴》订阅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计划单列县(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有关大中专院校,省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发行工作的通知》和国家测绘局《关于做好〈中国测绘报〉、〈中国测绘〉杂志、〈中国测绘年鉴〉订阅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测绘部门、单位也要切实落实2011年度《中国测绘报》、《中国测绘》杂志和《中国测绘年鉴》的订阅工作。
一、提高认识
《中国测绘报》和《中国测绘》杂志是国家测绘局主管的公开发行的报纸和期刊,承担着面向全国测绘行业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布测绘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动态,交流测绘事业发展的重大成就和重要进展等职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弘扬测绘精神、推进测绘文化建设的重要舆论宣传阵地。《中国测绘年鉴》记载了年度测绘行业重大事件、重点活动、主要成果和有关统计资料,是测绘工作的基本工具书,具有存史、资政、教化等功能。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通过扩大测绘报刊、年鉴发行,使全社会更加了解测绘、关心测绘、支持测绘,使测绘工作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
二、落实任务
面对2011年我省测绘报刊征订工作新形势,为使每个单位和测绘基层职工都能看到测绘报刊,现将2011年有关征订事项要求如下:
1、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订阅。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向本地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政府相关部门赠阅《中国测绘报》。因此,各市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订《中国测绘报》要不少于20份,订《中国测绘》杂志不少于10份,《中国测绘年鉴》不少于2本;县(市)测绘主管部门不少于10份报纸,5本测绘杂志和1本年鉴。
2、测绘资质单位要积极订阅。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订阅《中国测绘报》不少于20份、《中国测绘》杂志不少于10份、《中国测绘年鉴》不少于2本;乙级单位分别不少于10份、5份、1本;丙、丁级单位分别不少于报纸5份、2份,杂志2份、1份,年鉴酌情订阅。
3、各有关测绘大中专院校酌情订阅。
4、省局属各单位要积极订阅。省局测绘工程院、遥感测绘院征订报纸、杂志、年鉴分别不低于25份、10份、2本;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地图院分别不低于20份、10份、2本;直属其他单位分别不低于5份、2份、1本;要求各直属单位给离退休老同志订阅《中国测绘报》。
三、具体要求
1、省局各直属单位、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各有关院校请将订数直接报送省局办公室或测绘管理处,各市和计划单列县(市)请将本级订数和本辖区域内的乙、丙、丁级单位订数汇总后报来。
2、各单位请将征订汇款单复印件及订数一并报来。省局办公室联系人:王红闯,电话:0371—65941847、65974700;测绘管理处联系人:赵海滨,电话:0371—65941942。传真:65946594。
3、《中国测绘报》为邮局公开发行,可到当地邮局订阅,邮发代号为:1—195;《中国测绘》杂志、《中国测绘年鉴》为自办发行,可按订单要求逐项填写后汇款订阅(订单可复印)。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