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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国土资源局贯彻实施《地图管理条例》


信息来源:鲁山县国土资源局    发布日期:2016-04-12    浏览次数:   字号:[ ]

鲁山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地图管理条例》,全面深刻领会《地图管理条例》各项原则、制度、措施,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一是强化地理信息公共服务。为落实好《地图管理条例》的开放、共享理念,该局制定了系统、规范、有效的工作方案,建立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地理信息数据的开放共享,并主动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地图并无偿向群众发放。
二是抓好《地图管理条例》的学习宣传。该局精心组织,认真筹划,把宣传《地图管理条例》作为推进依法治测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测绘系统人员学习《地图管理条例》,使广大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地图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同时设立展台,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新颁布的《地图管理条例》,累计发放免费宣传资料600余份。
三是开展地图市场巡查。由主管局长带队对县火车站、汽车站、各大小书店等重点场所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巡查,重点检查绘漏绘错国家版图、损坏国家主权的严重政治性地图产品和无审图号、无编制单位、无出版单位的“三无”地图产品,切实规范地图市场秩序,促进我县地理信息产业健康发展。(姬旭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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