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关于布置2010年测绘统计快报和年报工作的通知》(豫测办〔2010〕15号)文件要求,为及时满足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测绘统一监督管理对统计信息的需求,现就做好2010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及时部署,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填报,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一)各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各省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测绘统计工作人员要履行好管理职责,充分发挥其在本辖区行业年报统计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及时解决年报统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抓好本辖区2010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工作。
(二)省直管各测绘资质单位要严格履行义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真实准确的年报数据。
二、2010年测绘行业统计年报统一采用测绘统计网络直报系统(从国家测绘局网站www.sbsm.gov.cn首页“政务公开”中的“测绘统计”栏目登录)编报。
三、请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1月21日前将年报统计数据上报,书面报表签字盖章后于2011年2月1日前报送我局测绘管理处(测绘资质证号变更的资质单位,按原测绘资质证号登陆直报系统填写,并在书面报表上备注新资质证号及发证日期)。要确保电子数据和书面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联 系 人:赵海滨 张立朝
联系电话:0371—65941942 65946584
传 真:0371—65946594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