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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鉴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发布日期:2013-05-29    浏览次数:   字号:[ ]

豫测职技 [2013] 01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各甲级测绘单位、省直管测绘单位、有关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测绘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面开展,促进测绘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要求,我站决定于2013年下半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地籍测绘专业技师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测绘行业技师考评管理办法》(国测人字[2007]30号)
(二)《测绘行业技师考评实施细则》(测职鉴[2008]49号)
(三)《2009年测绘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测职鉴[2009]4号)
二、申报职业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职业
地籍测绘员。
(二)申报条件
二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2)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3)参加工作19年并在本职业工作17年以上。
三、关于测绘相关专业的说明
本公告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是指土地资源管理、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计算机等专业,或者能够提供其在校期间所学专业开设测绘专业为必修课程证明的专业。
四、组织实施
(一)鉴定
我鉴定站负责组织本地区技师考评的报名工作,并严格按照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技师鉴定包括三部分: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由我鉴定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自行命题;综合评审由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分书面评审和论文答辩两个过程,其中论文、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总结任选其一,内容应侧重于本人如何运用所掌握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相关职业理论知识解决生产、技术中的重大难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经验等,字数不得少于2000字。
(二)评审
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总结等组织进行答辩,评出论文答辩成绩,经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记入《测绘行业技师考评申报表》。
答辩过程首先由应试人员简要阐述其论文、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总结之一的主要观点,再由评审工作小组针对其主要观点、涉及的专业技能知识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等提出问题,应试人员进行答辩。
评审委员会在对申报人员条件、鉴定成绩及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复审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认定。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成绩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即鉴定成绩的认定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成绩均合格者,可确定为鉴定合格。对于本年度鉴定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但综合评审不合格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直接向我鉴定站提交申请,参加技师资格评审。
(三)报名、培训和评审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3年7月14日 ,培训时间:2013年7月22日报到,7月23日~7月31日培训,鉴定和评审时间:8月11日~8月12日。
五、收费标准
执行省发改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调整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5号)中的有关规定,其中每人培训费600.0元,证书工本费和评审费共计800.0元,合计1400.0元。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局),及时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测绘单位和有关大中专院校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技师技能鉴定,并在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申报表》中“省辖市测绘主管部门意见栏”签字盖章后(见附件1)(3份),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以下简称“河南站”)。各甲级测绘资质单位、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和有关大中专院校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相关等级的技能鉴定,并在符合申报条件者填写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申报表》中“本人所在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后(见附件1)(3份),于2013年7月14日前报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以下简称“河南站”)。同时,还应提交以下材料:1、申报技师评审资格材料清单(见附件2)一份及清单中所列的材料及数量;2、四张两寸彩色照片。
报到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毕(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参加培训时请自带常用测量计算器、三角板、铅笔等工具。
七、联系方式
位: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联系电话:0371—65835687
联 系 人:朱志军 谷 白 玉 张建英
通讯地址:郑州市纬五路12号省供销大厦526室鉴定站
编:450003
 
附件:1.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技师考评申报表
2. 申报技师评审资格材料清单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2013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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