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测职技 [2015] 0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局)、各级测绘单位、省直管测绘单位、有关大中专院校:
为贯彻落实《测绘地理信息“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加大高级技师培养选拔工作力度,充分发挥高级技师在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中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提升考评质量,优化评价服务,有效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15年度高级技师考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一)《测绘行业技师考评管理办法(试行)》(国测人字[2007]30号)
(二)《测绘行业技师考评实施细则(试行)》(测职鉴[2008]49号)
(三)《2015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职业技能鉴定公告》(测职鉴[2015]10号)
二、申报职业和申报条件
申报职业:
工程测量员、地籍测绘员。
申报条件:
(一)一级/高级技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3.取得测绘专业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生产一线掌握高超技能、工作业绩突出,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受学历、身份、资历限制,破格申报:
高级技师破格申报条件
(1)省级以上重大测绘工程项目的主要参与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优秀工程奖励。
(2)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2000年12月31日前参加本职业工作),能够解决本职业高难度技术操作和工艺难题,在技术改造、工艺革新、技术攻关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或重大成果(创造直接经济效益50万元以上,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参与者。
(3)与申报职业相关项目,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应用)二等奖及以上、地(市)或厅(局)级一等奖以上,或国家专利2项(须提供权威机构的鉴定证书或有效证明)的主要完成者。
(4)获得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前10名。
(5)获得国家级技术能手、岗位标兵或劳动模范称号。
(6)在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或在省级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出版专著2部。
三、关于测绘相关专业的说明
本通知所称测绘相关专业是指土地资源管理、地质、水利、勘察、物探、道桥、工民建、规划、海洋勘测等专业。
四、组织实施
(一)鉴定
我鉴定站负责组织本地区高级技师考评的报名工作,并严格按照各职业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进行鉴定。高级技师鉴定包括三部分: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评审。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由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统一命题;技能操作考核由我鉴定站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当地具体情况自行命题;综合评审由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分书面评审和论文答辩两个过程,其中论文、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总结任选其一,内容应侧重于本人如何运用所掌握的专业技术理论知识、相关职业理论知识解决生产、技术中的重大难题及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经验等,字数不得少于3000字。
(二)评审
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评审,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总结等组织进行答辩,评出论文答辩成绩,经评审工作小组组长签字,记入《测绘行业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
答辩过程首先由应试人员简要阐述其论文、技术工作报告、业绩总结之一的主要观点,再由评审工作小组针对其主要观点、涉及的专业技能知识以及其在实践中的应用情况等提出问题,应试人员进行答辩。
评审委员会在对申报人员条件、鉴定成绩及评审工作小组提交的评审报告进行复审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职业资格进行认定。
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成绩皆达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即鉴定成绩的认定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技能操作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项成绩均合格者,可确定为鉴定合格。对于本年度鉴定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合格但综合评审不合格的人员,可在下一年度直接向我鉴定站提交申请,参加技师资格评审。
(三)报名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到2015年6月20日,培训鉴定、评审时间和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五、收费标准
执行省发改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调整河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等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2305号)中的有关规定,高级技师培训费800.0元,鉴定、综合评审费10 00.0元。
六、申报程序和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请按照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1)填报高级技师考评申报表(见附件2),于2015年6月20日前把以下材料:1、申报技师评审资格材料清单(见附件3)一份及清单中所列的材料及数量;2、两张两寸彩色照片,寄往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以下简称“河南站”)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报名。
报到时出具本人身份证、毕(结)业证、《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原件。参加培训时请自带常用测量计算器、三角板、铅笔等工具。
六、联系方式
单 位: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联系电话:0371—65835687
联系 人:谷璐 白玉 王黎黎
通讯地址:郑州市黄河路8号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323室鉴定站
邮 编:450003
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河南站
2015年4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