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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全省2013年度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和优质测绘工程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处    发布日期:2013-05-02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测绘单位,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测绘单位的动态监督管理,进一步推动测绘科技发展,倡导、支持测绘单位积极开展测绘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鼓励测绘单位在实施测绘工程中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努力争创优质测绘工程,现就2013年度《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以下简称“两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两奖”的具体评选工作按照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已下发的《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评选办法》和《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要求办理。(登陆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www.hnchj.com国土测绘处栏目中查询)
2、申报《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经过省科技主管部门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成果鉴定;申报《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的项目,须是已完成的项目并通过相关部门检查验收。
3、申报2013年度“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的单位应填写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奖申报表,申报材料应当按照《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评选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提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采用非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封面均采用普通纸质材料。电子文档请刻光盘提交。申报材料统一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受理。
4、各省辖市测绘主管部门要负责好本辖区“两奖”评选的组织和推荐上报工作,积极做好测绘单位已完成重大测绘工程(成果)的申报工作;省直、中央驻豫各测绘单位和局属有关单位要大力推进测绘科技进步,争创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两奖”申报工作。
5、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20日。
6、2013年9月上旬公布评选结果。
7、联系方式: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国土测绘处
联 系 人:李辉
话:0371—65950469
E-mailhuilichina@gmail.com
201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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