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甲级及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测办〔2013〕6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3年度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计年报工作,确保统计年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在完成填报本单位统计数据的同时,负责本辖区的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计年报工作,要对直报系统中的测绘资质单位基本信息进行更新维护,确保截止2013年末本单位所属企事业单位和本辖区内测绘资质单位名录完整准确,以便各相关单位按时填报统计年报数据。
二、甲级及省直管各测绘资质单位要严格履行义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有关数据的填报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真实准确的年报数据。
三、2013年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统计年报统一采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统计网络直报系统编报。测绘资质单位登录直报系统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资质证书号码。
四、请于2014年1月18日前将年报统计数据上报,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收齐本辖区所有资质单位纸质报表后(资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于2014年1月31日前报送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2号供销大厦530室)。要确保电子数据和书面报表数据的一致性。
五、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要高度重视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报表工作,加强对统计报表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及时部署,明确责任,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切实做好2013年统计年报工作。
(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信息中心根据《测绘地理信息统计工作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对各单位的2013年统计年报工作严格进行考核。对未填报年报的测绘资质单位,将作为2014年年度注册的重点核查单位和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
联 系 人:张改香 张心红
联系电话:0371—65934875
传 真:0371—65934875
(请省辖市主管部门加入 QQ群:31684669;甲级及省直管测绘资质单位加入 QQ群:286308495。)
201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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