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7-08-10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豫测〔2017〕43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
今年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以下简称《测绘法》)施行的第一年,为了认真落实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测绘法》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新修订的<测绘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精神,全省各级国土资源局和行业单位要集中宣传力量,创新宣传方式,切实做好新《测绘法》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各界更加关心、理解、支持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主题
2017年“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
《测绘法》修订是顺应时代发展、服务国家大局的必然要求,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促进行业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事业改革创新发展、满足应用需求的重要保障。要深入学习新《测绘法》在卫星导航定位基准站、国家版图意识和互联网地图管理、地理国情监测、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规定,厘清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职责,提高大众地理信息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全省行业单位依法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的法治观念。
二、时间安排
2017年全省测绘法宣传日定于8月29日,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9月30日结束。
三、主要活动
(一)发表领导署名文章。省局主要领导在《河南日报》发表署名文章;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领导在本地主要报刊、本局门户网站发表文章。文章要紧扣测绘法宣传主题和工作实际,对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工作具有指导作用。
(二)开展有奖征文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为主题,面向全社会开展有奖征文,具体要求请在局网站自行下载。将在省局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刊登优秀征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发动本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等相关行业单位职工积极投稿。
(三) 组织志愿宣传队发函、送函,做到精准宣传。市、县测绘主管部门要从机关和辖区行业单位中抽调业务素质高、积极热心的青年组成新《测绘法》志愿宣传队,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大班子发函、送函(附新《测绘法》及相关条款),介绍新测绘法与政府职能相关的9大职责;向有关政府组成部门发函、送函,介绍新测绘法的要求及地方国土资源部门相关的22项职责;向各地招标机构发函、送函,宣传新测绘法在测绘项目招投标方面的规定。做到精准宣传,切实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促进产业发展。
省局和市、县主管部门应各司其责,分级发函、送函,积极总结工作经验。
(四)邀请媒体集中宣传。邀请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记者,集中宣传报道。省局在网易河南网站首页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利用《中国测绘报》专版,介绍河南学习宣传贯彻新《测绘法》的做法和成效。
(五)组织宣传站点活动。省局组织在郑甲级测绘资质单位,设宣传站点,展示先进测绘装备、发放版图知识宣传册、发放宣传地图、开展有奖答题、布置宣传展板、解答市民咨询等。8.29测绘法宣传日当天,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自主或者联合行业单位设站宣传,组织一场宣传活动,如利用展板、条幅、电子屏等形式在人流密集场所向社会公众宣传。站点宣传要隆重热烈、注重效果。
(六)利用网络新媒体宣传。在测绘法宣传日期间,各级国土资源部门、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要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登载宣传主题、宣传口号,发布活动通知,报道宣传动态,展现宣传效果。联系当地通信部门,借助手机通信平台,向政府有关人员、社会公众手机用户发送测绘法宣传公益短信。
(七)组织专题培训。省局将分区片安排面向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各级测绘资质单位集中组织新《测绘法》专题培训,深入解读《测绘法》修订的重大背景、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加深测绘地理信息从业人员对新《测绘法》的理解,增强地理信息安全意识,促进依法测绘。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紧扣宣传主题,制定活动方案,落实人员责任,确保经费支持。要积极争取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的支持,提升宣传层面,加大宣传力度。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委、省厅、省局领导将赴开封主会场现场指导测绘法宣传,检查测绘法宣传组织情况和宣传效果。
(二)精心组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发动本区域内测绘地理信息等相关行业单位、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参与测绘法宣传日活动。除8月29日当天组织行业单位设立宣传站点外,还应要求行业单位宣传日前后1周,在本单位办公地点悬挂横幅、张贴宣传画等。
(三)创新形式。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形式。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有奖问答、播放宣传片、举行文艺宣传、发表署名文章、发放宣传地图和纪念品等活动,集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测绘法宣传活动。
(四)及时报道。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及时报道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并积极向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推送。同时,将宣传活动的新闻、图片和视频资料报送中国测绘宣传中心河南工作站。
联系人:王红闯 任远
电话:0371-65919304 65919335
电子邮箱:hnchtg@163.com
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计入年底考评成绩,主管部门要按时向省局上报本行政区域活动开展情况。各市、省直管县国土资源部门于2017年9月30日前,将测绘法宣传日活动总结报送省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联系人:王明强
电话:0371-65919303
电子邮箱:18dishi@163.com
附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对政府、各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及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的要求
2017年8月9日
• 关于开展2018年测绘专业中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
18-09-29 |
• 关于印发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应急保障预案的通知...
18-09-13 |
• 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测绘资质巡查工作的通知...
18-05-15 |
• 关于未按要求报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单位的通报...
18-04-28 |
• 关于召开2018年度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会议暨测绘地理...
18-03-29 |
• 关于表彰河南测绘援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8-01-25 |
• 关于公布2017年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通...
18-01-22 |
• 关于开展全省测绘资质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18-0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