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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提上日程


信息来源:光明网    发布日期:2012-09-18    浏览次数:   字号:[ ]



 

  光明网讯 记者从9月14日召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颁布十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国务院在2012年立法工作计划中,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修订工作列为调研论证类项目。

 

  据了解,十年来,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蓬勃发展,依法行政全面推进,统一监管不断加强。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为核心,包括1部测绘法律,4部测绘行政法规,35部地方性测绘法规,6部部门规章,近百部地方政府规章的测绘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测绘地理信息事业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法制保障,充分发挥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测绘法》贯彻实施取得显著效果的同时还面临一些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互联网地图服务、移动位置服务、三维实景地图服务、遥感影像服务等快速发展,地理信息的采集、传输、使用更加便捷,非测绘企业及个人介入地理信息采集、传输和应用活动越来越普及,使地理信息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地理信息失、泄密案件时有发生,对我国地理信息安全提出了新挑战。

 

  与此同时,基础测绘的经费投入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少地方基础测绘虽已纳入规划但经费难以落实,致使基础地理信息资源建设与更新缓慢,与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不相适应,特别是不能满足数字城市、天地图、地理国情监测三大平台建设的要求。

 

  其次,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水平还跟不上信息化测绘地理信息体系建设的需要。核心技术、新技术开发应用不够,高、精、尖测绘仪器装备和大型测绘软件主要依赖进口,国外产品占领了我国70%以上地理信息市场份额,民用高分辨率遥感卫星发展相对滞后,测绘快速应急反应能力相对较弱。

 

  此外,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体制还不能达到完全履行职能的需要。地方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不健全、模式不统一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在当前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形式下,带来了职责难以落实、监管不到位以及地理信息共享困难等问题, 一些工作尚处于粗放式阶段。

 

  正因如此,加快推进《测绘法》修订工作已迫在眉睫。面对这些问题和压力,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测绘法》,继续推进天地图建设,加快数字城市建设,启动地理国情监测工作,继续为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政策环境;将加快健全体制、完善机制、强化职责,以机构更名为契机,着力推动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机构建设,切实落实管理职能和人员,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的统一监督管理;将加大对《测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测绘地理信息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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