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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5年全省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地理信息应处)    发布日期:2015-04-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豫测2015〕1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归口单位、局属各单位:
涉密测绘地理信息事关国家安全,是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现代地理信息成果与我国现代航天航空技术、高精度的空间定位技术、高精尖的测绘科学技术密切相关,一旦泄密,将会给国家安全造成无可挽回的重大损失。为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建立健全保密检查的长效机制,经商河南省国家保密局,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国测成发[2015]2号)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地理信息保密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决定开展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
现将开展我省测绘地理信息保密检查工作具体要求和工作方案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其中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为2012年以来申领涉密测绘成果的用户单位。
二、检查内容
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生产、保管、复制、转借、销毁等重点环节管理情况;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电子数据的存储、传输和使用情况。具体见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附件1)和重点抽查项目(附件2)。
三、工作方案
检查工作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地可结合实际,联合当地保密部门开展检查。
(一)部署阶段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归口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辖区内、系统内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的摸查工作,确定检查单位名单,部署开展检查;局属各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
(二)自查阶段
5月底前,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涉密测绘成果使用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开展自查,填写《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并报送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归口单位负责接收本系统内的自查情况报告并汇总。
6月20日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省直各归口单位将接收的自查情况报告和自查情况表汇总一份报送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局属各单位将自查总结及自查情况表直接报送局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
(三)抽查阶段
6-8月,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各归口单位根据自查阶段反映出来的问题,组织开展抽查工作,重点对生产或使用数量较多涉密地理信息成果的单位及以往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存在较大隐患的单位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原则上不得少于自查单位数量40%。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发现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和失泄密案件线索的,及时通报保密部门进行处理。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将适时组织抽查。
(四)整改阶段
5-9月,测绘地理信息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针对自查和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密防护措施,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并向所在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报送整改报告。
对拒不接受检查、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暂缓提供涉密测绘成果,记入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不良信用信息,并依法予以处理。
8月底前,各省辖市、省直管县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直各归口单位将保密检查工作总结(包括自查、抽查和整改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工作建议)及抽查和整改不到位单位名单、检查信息统计表(附件3),以书面形式上报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测绘成果与地图管理处。
(五)总结阶段
10月底前,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书面报告检查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测绘地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深入细致地做好检查工作。
(二)严格检查,务求实效。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自查,严格进行抽查,突出重点、不漏环节、不留死角。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要立即整改,对发生失泄密事件的单位要严肃处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三)以查促改,以查促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消除隐患,堵塞漏洞。要把检查和宣传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从业人员保密观念,提高保密意识。按照“边查、边改、边建”的原则,做到隐患要清查,整改要到位,意识要提高,制度要健全。
附件:
1涉密地理信息成果保密自查情况表
2重点抽查项目
3检查信息统计表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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