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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下发《全省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2014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    发布日期:2014-09-10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省辖市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
为推动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发展,客观、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市级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做好2014年度市级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省局研制定了《全省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2014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附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考核重点
根据各省辖市签订的2014年度责任目标,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重点工作为主、日常工作为辅、分值向重点工作倾斜”的原则,确定2014年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共8大项30小项。
二、考核工作要求
(一)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对照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在总结分析本地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成绩、经验、问题和薄弱环节基础上,推动2014年度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的落实。
  (二)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开展。研究制定本地区县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年度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三)省局将按照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对各省辖市本年度的工作进行考评督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本通知及具体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可在省局网站“通知公告”及“人事人才”栏目中下载。
(五)各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在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教育处、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人事教育处0371-65946094
办 公 室0371-65953524
电子邮箱:hnschjrsc@163.com whc919@126.com
 
2014年9月4日
 
全省省辖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2014年度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绩效考核内容及标准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与标准
一、
11
1、贯彻落实局重要部署(3分):认真贯彻落实省局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推进省局重大部署、重点工作情况;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重点工作情况,市领导关心重视测绘地理信息工作情况,响应省局安排部署尤其是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情况。
2、市、县级机构建设情况(4分):市完成了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机构更名或加挂牌子,行政管理职责得到落实(2分);县(市、区)普遍设立独立的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机构或加挂牌子或明确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职责(1分);开展了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工作的年度考核,县(市、区)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职责得到落实(1分)。
3、政务公开与新闻宣传(2.5分):政务信息公开的成效(0.5分);及时、准确报送重要工作、重大工作进展、重大突发事件等政务信息情况(0.5分);在中国测绘报、国家局网站发表新闻稿件不少于5篇或在省局网站发表新闻稿件不少于10篇(1分);配合省局重大新闻宣传情况,探索新闻宣传方法,提升新闻宣传能力,取得一定成效(0.5分)。
4、年鉴、统计工作(1.5分):组织好本地区行业单位年鉴供稿工作,向省局按时提交高质量稿件(0.5分);及时、主动、准确报送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统计数据和分析报告(1分)。
二、
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
9
1、建章立制(2分):出台地方性测绘地理信息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积极探索制度创新(1分);协助做好《测绘法》修订的调研、论证,及时反馈意见,提供有关参考资料、统计数据(1分)。
2、行政执法(4分):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测绘违法案件(3分);完成本辖区内测绘行政执法人员《测绘地理信息行政执法证》换证和申领工作(1分)。
3、依法行政(2分):转变政府职能,认真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要求向社会公开权力清单,行政审批办理程序规范便民高效。
4、普法宣传(1分):积极组织开展“8·29测绘法宣传日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
三、
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实施与经费投入
10
1、测绘地理信息规划实施情况(5分):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评估工作,地方财政保障“十二五”规划经费落实情况(2分);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推动测绘地理信息“十三五”规划列入本地区政府规划编制序列(2分);落实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按要求开展本地区信息化建设工作(1分)。
2、测绘地理信息经费投入情况(5分):落实年度基础测绘经费(2);落实数字城市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经费(1.5);建立稳定基础测绘地方财政投入机制(1.5)。
四、
23
1、基础测绘(4.5分):完成承担的国家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协助工程建设单位在本地区开展工作(1分);积极推进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使用,完成市级成果转换工作并通过质量检验;指导行业部门或市县使用2000坐标系(0.5分);完成市级1:5001:5000地形图更新及数据库更新,提升数据现势性、有效增加覆盖区域(2分);协助省局完成本市域基础测绘项目(1分)。
2、地理国情普查(8分):积极协助做好地理国情普查外业核查工作(1.5分);认真配合地理国情普查项目承担单位做好普查所需专业部门资料收集、协调等工作(2.5分);及时、主动与政府各部门对接、沟通,为地理国情边普查边应用提供保障和支持(3分);积极配合做好地理国情普查宣传工作,为地理国情普查营造良好工作氛围(1分)。
3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建设(6.5分): 2014年以前列入国家局试点或推广计划立项的城市完成建设工作(1分);完成验收的数字城市按要求扩展应用领域、增加2个以上应用系统,并发挥良好作用2分);完成建设的城市实现与天地图国家级节点聚合方式互联互通,按要求完成共享成果汇交并组织完成1个数字县域或2个以上数字乡镇地理空间框架建设项目1.5分);启动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试点,在经费落实、项目设计、技术攻关等方面有实质性进展(1.5分);及时向省局上报基础航空航天遥感影像资料需求计划、积极向省局汇交影像资料、共建共享0.5分)
4、成果质量管理(3分):基础测绘、测绘专项成果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1分);组织开展了本地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监督检查(1分);积极配合省局组织的测绘成果(项目)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被检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落实情况良好,对发现问题能够及时整改(1分)。
5安全生产(1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有部署、有落实,安全培训、检查抽查工作扎实到位(1分)。
五、
科技进步与标准化管理
8.5
1科技进步(4.5分):积极组织辖区内测绘单位申报省测绘科技进步奖工作(1.5分);当年获得省测绘学会优秀成果奖5项以上(2分);积极组织开展行业测绘地理信息新技术培训(1分)。
2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执行(4分):组织实施好辖区内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等科技创新项目的研究与推广,加强与相关重大工程对接(2分);加强辖区内测绘地理信息标准化的推广执行工作,组织一期标准化培训班(1分);积极开展测绘新技术推广交流活动,并参与省局标准化培训1分)。
六、
地理信息与地
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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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地图建设与应用(10分):将天地图建设纳入本地区财政投入体系,不断提升服务能力(3分);“天地图”市级节点正式接入国家主节点(3分)(市级节点已建成但未接入国家主节点2分);已接入主节点的市级节点至少更新1次数据,并做好运行维护(1分);基于市级节点至少新增2个或累计4个典型应用示范,并取得良好效果(2分);配合省级节点开展数据融合、资源整合(1分)
2、地理信息产业促进工作(2分):积极为地理信息企业提供服务(1分);推动本地区基础测绘成果的社会化应用(1分)。
3、测绘应急保障管理与服务(3分):制定测绘应急预案(1分);组建测绘应急快速反应队伍,做好测绘应急保障成果资料储备(1分);提供测绘应急保障服务(1分)。
4、测绘成果汇交、保密管理(4分):建立成果汇交与发布制度,基础测绘项目汇交成果副本,其它项目汇交成果目录(2分);组织资质单位核心涉密人员参加培训(1分);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中测量标志的管理维护(1分)
5、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3分):组织开展美丽中国第二届全国国家版图知识竞赛和少儿手绘地图大赛(2分);继续推进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媒体等宣传教育活动(1分)。
6、互联网地图和地图市场监管(1分):按照《2014问题地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豫图监〔20142号)要求,组织开展地图市场监管工作(1分)。
7、领导工作用图服务(1分):利用测绘成果为市级领导机关、政府部门提供服务(1分)。
七、
测绘地理信息服务市场监管
8
1、资质管理(4分):配合省局做好《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的学习培训及宣传贯彻工作(1分);组织完成乙丙丁测绘单位复审换证工作(3分)。
2、市场监管(3分):完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监管制度(2分);积极推进本辖区测绘地理信息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1分)。
3、任务备案(1分):认真做好辖区内资质单位测绘任务备案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1分)。
八、
测绘文化人才队伍廉政建设
6.5
1、党风廉政建设(2.5分):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局党委九项措施等制度,持续推动作风建设情况(1.5分);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1分)。
2、测绘文化建设(1.5分):领导重视程度,开展测绘地理信息文化建设及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情况(1.5分)。
3、人才队伍建设(2.5分):引进测绘地理信息专业人才(1分);组织职业技能鉴定情况(0.5分);组织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测绘技术职称申报情况(1分)。
 
说明:为从总体上对各省辖市级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委决定在上述考评内容及标准基础上,设立一票否决项目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委综合评价加分项目。具体为:
1、一票否决项目。被考评单位若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重特大质量事故、重大泄密事件、重大版图问题、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廉政建设方面发生严重问题,取消评优资格。
2、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委综合评价加分项目。根据各省辖市在管理、科技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性进展、本地区具有鲜明特色的其它重点工作落实以及在考核年度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情况等因素,在原有100分的基础上,由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党委研究确定给予适当加分。
注:综合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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