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地理信息局):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豫政办〔2013〕97号)文件要求,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对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集中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河南省测绘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图编制管理的通知》(豫测〔2005〕40号)等7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河南省测绘单位测绘技术质量保证体系认定标准》(豫测〔2005〕123号)等5件规范性文件应予修订。
三、《河南省测绘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河南省优质测绘工程(成果)评选办法》》(豫测〔2004〕34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被废止。
上述被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再执行。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3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自公告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
2014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