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5-03-05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文件《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的通知》(测办〔2014〕45号)开展了全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截至2015年1月23日,仍有下列单位未能通过复审换证资料审核,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示后,依法注销下列单位的测绘资质(见附表)。
特此通告。
2015年2月10日
附件:注销测绘资质单位一览表
|
• 关于做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学习宣传贯...
17-06-05 |
• 转发测办〔2016〕8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外测绘管理工...
16-12-08 |
• 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测绘地理信息市场巡查工作的通知...
16-11-04 |
• 关于开展全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信息征集和发布工作...
16-08-19 |
• 关于征求《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的通知...
16-08-04 |
•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测绘法...
16-07-14 |
•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双随机”检...
16-05-11 |
• 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加强测绘资质管理的通知...
16-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