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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注销部分测绘单位资质的通告


信息来源: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法规与行业管理处    发布日期:2015-03-05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
《测绘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河南省测绘地理信息局按照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文件《关于开展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实施的通知》(测办〔2014〕45号)开展了全省测绘资质复审换证工作。截至2015年1月23日,仍有下列单位未能通过复审换证资料审核,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门户网站公示后,依法注销下列单位的测绘资质(见附表)。 
特此通告。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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